眩光的分类
直接眩光:眼睛直视光源时感到刺眼眩光,如,直视太阳或夜间相向而遇的车灯,阅读时的直接眩光即看到光源发光时的刺眼眩光。
反射眩光:光源投射对象反射至眼睛的光线,一般常称为反光,此种眩光对舒适度影响最大,如,拍照时湖面的反光,不但影响图片的清晰还极大影响浏览者的舒适感,类似于幻灯机在墙上的投影受到旁边强光的干扰而导致成像质量严重下降的表现。
对比眩光:室内主灯与台灯明暗比过大时,即会有对比眩光,故不可只开台灯。这就是为什么车辆进入隧道前,为什么要开车灯一样,一是方便被其他车辆看到,但主要是考虑晴朗的白天出隧道口,太阳光与隧道内照明光线的强烈对比,驾驶者的眼睛还没有完全适应过来,因此很容易出现眼前一片金光的情况,影响行车安全。
眩光的危害
眩光会使影像模糊、视觉不清容易造成眼睛疲劳,降低阅读效率,甚至造成眼睛酸胀、头痛问题,根据美国曾做相关研究报告指出,平均每五位上班族就有四位受到眼睛不适的困扰,而且大多数都有头疼、疲倦、经常流泪的症状,而根据统计,在学习压力大的国内学子中,更有55.9%的受访者在使用台灯时,经常有眼睛酸痛、揉眼睛及抑制流眼泪等困扰。
灯具眩光的要求与标准
灯具眩光是由灯或灯具过高的亮度直接进入视野造成的。眩光效应的严重程度取决于灯具发光面大小、发光面的亮度、背景亮度、视看方向和位置有关,照度水平和房间表面的反射比等因素,其中光源(灯或窗)的亮度最主要。CIE按照限制直接眩光的不同要求分为五个质量等级:
A. 很高质量(无眩光)很严格的视觉要求,如手术室、病房、计算机房、有视觉显示装置的办公室、展厅。
B. 高质量(有很弱眩光感)视觉要求高的作业或高等视觉作业,但要求注意力高度集中,如教室、阅读室、比赛大厅。
C. 中等质量(有轻微眩光感)中等视觉要求的作业或要求注意力一般是工作人员设有一定程度的流动性,如会议室、营业厅、餐厅、观众厅、休息厅、候车厅、厨房。
D. 低质量(有眩光感)视觉要求或要求注意力集中程度较低的作业,工作人员在有限区域内频繁走动,如通道。
E. 很低质量(有较强眩光感)视觉要求低且工作人员不限于一个工作岗位,而且来回走动或不是由同一批人连续使用房间,如仓库、储藏室、汽车库。
UGR(统一眩光值):光对人眼造成不舒适感觉量,其量值可按规定计算条件用CIE统一眩光值公式计算。原工业和民用照明设计标准规定室内一般照明的直接眩光,是根据亮度限制曲线进行限制的,这种限制方法只是针对单个灯具的眩光,并不能表示室内所有灯具产生总的眩光效应。
CIE1995年提出用UGR作为评定不舒适眩光的定量指标,其数值对应的不舒适眩光的主观感受与英国的眩光指数一致。
1、UGR适用于简单的立方体房间一般照明设计,不适用于间接型照明和发光顶棚的不舒适眩光评价;
2、灯具发光部分对眼睛形成的立体角在0.1sr-0.0003sr的范围内;
3、灯具为双对称配光或全对称配光,规则布置;
4、观测位置通常在纵向、横向两面墙的中点,视线水平,朝前看。
计算一个场所照明的UGR,涉及每个灯具的多项参数,计算过程非常繁琐,通常计算机进行计算,欧美通用的照明计算软件DIALux和AGI以及PHILIPS等名牌照明厂商专用照明设计软件都有UGR的计算程序。UGR值对应的不舒适眩光的主观感受,UGR数值越大,不舒适程度越大,对比如下:28不舒适眩光的主观感受;25有眩光,不能忍受;22有眩光,刚好有不舒适感;19轻微眩光,可忍受;16轻微眩光,可忽略;13极轻眩光,无不舒适感;10无眩光。